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立案后,法院的开庭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起诉离婚
2023-06-27 19: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开庭时间的规定如下: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一般由法院自行决定。但确认开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且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离婚开庭时间具有如下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不由法律并强制规定,一般由法院自行决定。但确认开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且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一般而言,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包括以下流程:第
    一、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第
    二、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第
    三、最后陈述。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
    四、评议和判决。离婚案件一般不会当庭判决,法院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规定: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规定: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