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车不过户,买主不配合怎么办?

二手房
2023-06-27 19: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车卖方不配合过户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凭合同和身份证,向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胜诉的当事人可以凭生效的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手车辆过户流程是什么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一、车买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1、车买了对方不过户处理如下:
    (1)买车后对方不依约办理过户的,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过户履行期限;
    (2)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
    (3)或者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办理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产局提交申请;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
    3、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
  • 买车对方不过户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过户履行期限;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