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在2000年以扩展区域面积,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渔民生产后勤服务用地,上向申请围垦200亩土地,可现在政府变更土地使用用途,全部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村民宜居、宜业和基础设施建没发展空间,这样现状该什么办?才能解决,广大百姓求助!

2019-05-27 11:36: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用地申请表;
    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3组织进行地界、权属调查;4对改变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委托进行地价评估;5拟定变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核算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有关税费;6会审、拟文上报、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申报资料:
    1、用地单位提出的改变土地用途申请;
    2、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3、原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书;
    4、改变用途土地勘测定界图;
    5、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承诺时限:5天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收费标准:土地出让金:
    1、原划拨用地的土地出让金:评估标定地价的40%以上。
    2、原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
  • 土地确权纠纷解决途径: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