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终止后,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6-27 21: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伤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如下:
    1、因工受伤的,赔偿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职工因工受伤需要停工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发生工伤后的办法: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如下:
    1、因工受伤的,赔偿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职工因工受伤需要停工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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