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僵局的判定

股权转让
2023-06-28 00: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僵局应根据下列标准予以判定:
    1、公司的正常运行长时期陷入停滞和瘫痪的一种状态;
    2、双方都无法有效地控制公司;
    3、主体拥有的股份相等的两派股东或人数相同的两派董事以及少数派股东保留有某种方式的否决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僵局的认定是:
    1、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能;
    2、公司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活动陷于困境或公司的运转陷入瘫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公司僵局一般按照如下几种方式予以认定的:
    1、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关,陷入不能正常履行职能的情形;
    2、公司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活动陷于困境或公司的运转陷入瘫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