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女方能改名吗?

2023-06-28 01:1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后可以更改子女姓名,但应该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离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就更改了孩子的姓氏,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的,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离婚后改名字不一定需要改离婚证。因为更名后,尽管名字已经改变了,但是原来的离婚证还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一些需要用到离婚证的场合中,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所以当事人在需要用到离婚证的时候也可以去申请补办,如果改的话就是当事人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材料有什么: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离婚后能给子女改姓氏,孩子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父母离婚的,离婚后孩子跟直接抚养方生活的有权变更孩子的名字,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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