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公司的担保人两年后还有效吗?

抵押担保
2023-06-28 01:4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过了两年还是有效,担保的期限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只要没有超过约定的期限就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如果担保合同中有约定担保期限,且担保过了两年仍然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就依然有效,但是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一般是保证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过了两年意味着失效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担保合同有效分为两种情形:
    1、明确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此期间内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2、未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6个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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