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做完无痛人流一星期后复查说胎儿还正常存活在肚子里,医院里有没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28 0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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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医疗过错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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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到专业机构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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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新生儿产伤因医方在围产期的诊疗行为违反相关诊疗规范所致,如对巨大儿的预见不足,肩难产处理不当,助娩方式不合理等,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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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