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没有离婚,丈夫是否有责任分担妻子的医疗费用?

起诉离婚
2023-06-28 05:4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医疗费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该医疗费为共同债务,该医疗费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等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医疗费通常而言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医疗费,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丈夫一方拒绝支付妻子的医疗费的,妻子可以在婚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提前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患病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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