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让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劳动
合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一并主经经济补偿金。
(2)、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
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八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