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6-28 05: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次起诉以下理由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二次起诉以下理由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但人民法院不判离的,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上诉。需要注意: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旧不判离的,你可以上诉或者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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