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门面有合同纠纷要怎样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8 06:0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纠纷的内容有:
    1、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
    2、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
    3、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
    4、合同是否可单方解除之争议;
    5、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合同纠纷的规定有:当事人有纠纷的可以先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起诉;可以仲裁的通过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合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还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