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家健身房的销售,健身房现在跑路了,消费者找到我,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6-28 07: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健身房内健身时如果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受伤的,则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健身房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受伤的,则由健身房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自己没有正确操作导致受伤的,自己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若当事人在健身房内健身时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受伤,则应当由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健身房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受伤的,则由健身房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自己没有正确操作导致受伤的,自己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经营者场所受到人身伤害,如果是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受害者应当向经组长侵权赔偿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受害者则应当向第三人索赔,此种情况下,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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