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合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哪些流程

公司成立
2023-06-28 08: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合并的条件如下:首先要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存在为前提,其次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程序通常如下:
    1、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并计划;
    2、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两家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合并。
    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国有独资公司合并的,应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5、合并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者在三十日内通过公告向债权人公布合并方案;
    6、债权人异议期过后,公司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合并的条件有:
    1、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
    2、公司合并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3、被合并的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律人格;
    4、公司合并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合并的条件:
    1、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
    2、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3、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
    4、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合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