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人欠我几个月的钱,不还一直招理由推脱

债务追讨
2023-06-28 08:0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钱一直拖着不还的,出借人可以通过诉讼处理,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用法律知识追讨个人债务的方式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与债务人协商分期还款。协商无果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律分析:
    1、如果你确实欠钱了,要我说就赶快还钱。可以选择和对方沟通,让对方撤诉,然后你们庭外解决,你直接还他钱,连本带利的,或者钱不够的话,就跟对方协商。解决了得了,毕竟欠钱不还不是什么好事。
    2、打官司。不过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证据,比如有你的欠据,而你又超期未还,又拿不出已还钱的证据。那你基本是必输无疑了。这样的话,你作为败诉的一方,不但要还钱还债,还得拿诉讼费用。赔的更多,然后钱还得照还。甚至可能还会有赔偿,当然,这种情况极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调解组织形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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