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为朋友做了民间借贷的担保人,借条是这样写的,于2015年4月24日xx因进货资金周转向xx借款20万元,2015年5月24日还款,期限为一个月,但现在都已经过去8个月了,还没还钱,借款人于2016年2月4日把担保人一起起诉,担保人是否过了担保期,还需要承担责任吗?就在担保人处签名了,借条里没有写需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2019-05-27 12:40: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几个人?一般来说,没有明确规定说申请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进行担保的,之所以要求提供担保,大多是因为借款人的资质条件不够好,贷款机构觉得有风险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如果是借款人收入稳定,并且个人信用良好,满足了有关贷款要求,那么申请贷款也是比较容易的。
    当然,除了担保人之外,如果借贷人能提供有关担保物,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如房产、汽车等,在有物品担保的情况下,尽管借贷人个人资质一般,也是很有可能申请贷款的,不过,不同贷款机构规定不同,具体情况还需借贷人以有关机构规定为准。
    因此,对于办理银行贷款是不是要提供担保人,其实还是要结合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而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