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在五年内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
2023-06-28 08:2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1.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 年,申购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申购经济适用房5 年后再行转让房屋的,此时经济适用房已可以流通,因此合同有效。当事人要求办理过户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

  • 1、 经济适用房 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 土地出让金 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 1、五年内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无效。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5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