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强制报废后能否办理登记?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8 09: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到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注销登记;
    3、属于机动车灭失、因质量问题退车、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资料,到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注销登记业务,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 一、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应向哪里申请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应向市机动车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或者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报废标准有哪些
    1、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2、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3、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