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产权证上两个人的名字,需要什么程序?

房屋产权
2023-06-28 10: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两个人的名字,户主可以是两人中任何一个人。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户主没有必然的联系,该房产证对应的户口本的户主可以是房产证上的任何一个人。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 谓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在处理共同所有物时,应当获得共同所有人的一致同意。具体操作方法为,两个共同所有人持身份证及房产证至当地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若因故不能到场,可通过公证授权的方式代理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个的话代表房产权是双方共有的,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而户主的名字由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在户口簿上,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所以两个人都可为户主。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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