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私立学校转到原来的私立学校?

2023-06-28 10:20: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上私立学校,以后转公立学校,是能转的。通过学籍系统办理省内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只需要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即可到接收学校办理转学。教育局严格要求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在今后的入(转)学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 法律分析:上私立学校,以后转公立学校,是能转的。通过学籍系统办理省内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只需要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即可到接收学校办理转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