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用社保报销,还可以申请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6-28 11:0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既然是工伤,就不可以走社保报销程序。而是应当走工伤认定程序;首先要由单位向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的,伤者家属有权代为申请),如果认定为工伤,会下发工伤认定书,然后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鉴定后,工伤保险管理部门会依据你所定的伤残等级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认定工伤后,由单位拿着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就可以去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报销全额医疗费用了。出院证明不需要怎么去写,只要证明入院和出院的时间就可以了。
  • 工伤保险的使用办法:如果职工遭遇工伤的,其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凭借认定书和缴费单据等材料,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后,会支付给申请人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可以用工伤保险,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持鉴定结论、结算单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四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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