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去世后还能拿到儿子的抚恤金吗?

子女抚养
2023-06-28 11: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想享有抚恤金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必须是死者的配偶或者是直系亲属。第二个条件是满足属于死者生前的供养人。虽然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是他的处理方式会按照遗产的处理方式方式进行处理,同样是按照遗产继承人的顺序进行优先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父母能不能享受抚恤金,要看父母是不是属于死亡职工的直系供养亲属,如果父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并且没有生活来源,可以按月发放抚恤金,如果父亲不足60,母亲不足55周岁,或者有退休费,工资等生活来源的,不属于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就没有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首先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其次,抚恤金如果有针对特定人员的,包括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给予的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
    第三,扣除针对特别人员的费用后,抚恤金中的剩余部分,由法定继承人协商分配。
    因此,妈妈作为配偶,虽然重病,但是否有经济收入这是一点。
    第二,儿子残疾,同样是否有收入,而父亲生前有没有长期予以经济支援。
    已上两个人如果都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抚恤金就不是必须品,如果没有别的需赡养的人员(如高龄长寿的爷爷奶奶,或长期照顾的长辈),那么就由三人协商分配。
    如果两人没有经济来源,那么抚恤金就由两人平分。
    如果其中一人没有经济来源,抚恤金就由其中一人享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