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建议:
首先,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男方生病期间女方有照顾的责任。如果男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女方有负担能力但不履行扶养义务时,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女方以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起诉离婚的,法院是有可能判离的。
在离婚时,如果男方生活困难,女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要起诉,需要提供相关
证据,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059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90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