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了两年多的贷款,但开发商没有钱,一直没有交房怎么退?

开发商违约
2023-06-28 11: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开发商的原因以及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原因,造成的无法办理贷款的可以退房退款,而且因为开放商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的,不能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一般是不退房的。对于贷款批不下来的情况一般开发商会让当事人选择其他银行再次进行贷款办理,然后考虑当事人贷款不审批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支付能力的问题一般会要求延长还款期限。
    想退房需要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即便同意也要支付一定违约金,如果不同意只能自己想办法凑够剩下的钱,因为购房合同签完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 个人原因不能贷款开发商不给退房的可以通过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进行退房。已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的,可以依照协议行事,未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的,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