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借条,但有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能作为依据吗?

债务追讨
2023-06-28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没有欠条但是有微信记录算证据。应具备以下3个关键条件:
    1、主体真实,证明聊天对象与借款人为同一人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第一自认,即借款人认可这是自己的聊天纪录,承认借款事实。
    第二物证,网络聊天记录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个人鉴定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认定聊天对象与借款人为同一人;此外,出借人还可以通过聊天软件服务商调取QQ和微信号码注册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证明。
    第三是人证,适格、有效的证人以证言方式证实聊天对象与借款人为同一人;
    2、事实清楚,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一方面,这要求借款人能够提供适当形式的聊天纪录,如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或语音聊天记录等。
    另一方面,这些聊天纪录的内容必须完整,与借贷事实具有实体和法律上的联系,如聊天记录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额、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约定、借款及还款的时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的情况多发生于亲戚朋友之间,鉴于双方之间较为紧密的关系,出借方并不会要求借款方签订借条。并且在这个网络化的社会,虚拟交付更为便捷,使用微信、支付宝或手机银行等转账已经十分常见。
    因此会造成只存在转账凭证但欠缺借款合同、借条证据的情况,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因为出借人无法提交借条或合同等直接的书面借款证据而造成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甚至有败诉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 没有借条,若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可以调出转账凭证证明借款已出借再加上平时的聊天记录佐证这笔钱是借给对方的而不是其他资金往来;
    若是通过现金支付就比较困难,若没有借条,只有尽量收集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再加以自己的取款凭证来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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