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强制执行通知后,无法偿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28 12: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的处理办法如下:
    1、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没钱,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一般是针对于一方不履行判决的情形,当事人才会向法院申请法律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在调查了之后确实没有查到可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就会暂时停止,等对方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就可以马上恢复;
    3、若对方确实没有执行能力,并不会因为没有执行能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以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如一方被申请人无力偿还,可以与申请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重新约定如何执行,如分期还款等约定,若是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的,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将会中止执行程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对方仍然无力偿还债务,并且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若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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