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一下你,现在孩子17岁(女),在读高三,现在跟一个男孩谈恋爱,第一次发现,男孩加家长都保证以后不来往了,可前几天又发现到还是有来往,还12点以后到我家来,我想让孩子转学,她根本就不听,认气出走,我在管,男孩方有经济支持,我没有办法了求助你们一下,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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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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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对方协商要回女儿
抚养权,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回女儿抚养权。如果对方虐待孩子或者不尽抚养义务,那自己去法院要回女儿抚养权,法院会准许。如果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女儿愿意跟随自己生活,那去法院起诉要回抚养权的,法院也会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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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