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婆在某影楼拍婚纱照,影楼提供了某景区拍摄外景,在拍外景的过程中,因花草中有毒虫,我老婆小腿被不明毒虫咬伤,当时没引起重视,简单的去医院处理了下,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还去医院做了切开引流手术,输液!!我老婆也没法正常上班,请了七天假,我们想找影楼要求赔偿误工费医药费等,但影楼乃至景区说他们没责任!我想问,这种情况,到底是谁的责任?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5-27 13:47: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误工费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