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人申请破产后如何确认债权人的债务?

2023-06-28 14: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方式:债权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内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