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在超市工作了半个月,想辞职。如果老板不批准我,我可以直接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8 14: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批准劳动者辞职的申请。劳动者可以到人社局进行举报,或者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当公司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时,劳动者可单方面辞职,无须用人单位批准,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可以申请辞职的,也可以直接走人,都是可以的
    毕竟你就是只做了一天的时间,这个工资也是不会要的
    所以说,你可以直接走,没有什么关系的
    一、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拓展资料】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辞工老板不批准,员工在已经写好辞职报告,并提前一个月交给单位的负责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办理离职。根据我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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