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用社保报销,还能申请工伤吗?

社会保险
2023-06-28 15:0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报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既然是工伤,就不可以走社保报销程序。而是应当走工伤认定程序;首先要由单位向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的,伤者家属有权代为申请),如果认定为工伤,会下发工伤认定书,然后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鉴定后,工伤保险管理部门会依据你所定的伤残等级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认定工伤后,由单位拿着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就可以去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报销全额医疗费用了。出院证明不需要怎么去写,只要证明入院和出院的时间就可以了。
  • 工伤保险的使用办法:如果职工遭遇工伤的,其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凭借认定书和缴费单据等材料,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后,会支付给申请人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