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取失业金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障,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6-28 15: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能,没有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就是非劳动者意愿中断就业,自动离职属于劳动者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领取失业金,说明现在处于失业状态,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稳定收入,这时候如果缴纳社会保险的话显然和失业状态不相符,所以相关规定也就不允许领取失业金的时候缴纳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法律分析:没有办理失业登记,获得失业证,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如果想要领取失业金,需凭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