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了,明天去做人流,但是男朋友并不想承担责任,不想支付医药费用,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3-06-28 16: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了男方不负责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恋爱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可以在孩子出生之后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不给的,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时会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能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能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男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怀孕了男人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
    1、关于双方的关系,由于在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一般所承担的只是是道义上的责任,未婚怀孕如果男方不想承担责任,无合法夫妻身份,无需承担责任;
    2、关于该未婚子女抚养问题,若男方不愿履行扶养义务,也不愿支付抚养费,女方可向法院起诉,再由法院依法对男方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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