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合同约定利息,贷款合同约定利息如何规定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28 19: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借贷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借贷合同约定利息的方式需视情况而定:
    (1)借贷合同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
    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具体表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 合理约定借款利息的规定是:约定的借款利息在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内的,是合理的。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该范围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未超过的,则属于合理的利息范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款利息的约定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即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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