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三个以上人殴打,被送往医院住院。伤害鉴定不是当天做的,而是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做的。最严重的是鼻骨折,头上有血袋,脖子被打错位了。另外,对方打了我之后就跑了,报警了。如果不构成轻伤,该怎么办?我的观点是不想和解,走法律程序。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8 19: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打伤事件的,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法医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被人打了,只要有人证,最好去验伤有个伤痕证明,以及对方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如性别、姓名或者外貌特征,案发地点和时间等,第二天也是可以报警的。
    2、报警之后当地警察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及损害的后果对实施殴打的人进行教育、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也后对伤害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
    具体情况得看每个地区的相关规定和公安局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 1、被人打了,只要有人证,最好去验伤有个伤痕证明,以及对方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如性别、姓名或者外貌特征,案发地点和时间等,第二天也是可以报警的。
    2、报警之后当地警察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及损害的后果对实施殴打的人进行教育、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也后对伤害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
    具体情况得看每个地区的相关规定和公安局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