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单位少给我交了四个月的社保,我提出让单位补缴,单位不补缴

社会保险
2023-06-28 21: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 法律分析:要求单位补缴,不补缴可以到社保局仲裁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员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既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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