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医院看病医生开的药方我去药房拿药他们给我拿少了,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28 21: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患者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不要意气用事,作出不理智的事情,而是应该冷静下来,看能否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以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依旧未得到处理的患方可以将医疗机构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处理医疗纠纷。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