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衣服,在高中宿舍,不见了,不知道是谁拿走的,我们宿舍的门在外面也可以打开,在这种情况下,报警有用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28 22: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衣服丢了可以报警。衣服丢了涉嫌盗窃。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当事人在遗失物品后报警,如果属于危及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而警察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说明情况,请求警察协助,进行先期处理;如果属于非紧急求助,警察不受理的可以请求警察视情况给予必要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求助的其他有关部门。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城市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
    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公安机关处警人员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 报警找人带上相关身份证明和识别材料即可。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