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现在没有和我协商改变我的工作,同时解除了我的主管职务,目的是强迫我辞职。这合法吗?
-
-
-
法律分析:被迫辞职的认定:公司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劳动
合同主要内容,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意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