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9 02:1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三十日内,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一、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1、伤残等级鉴定并无具体时效的规定,伤残等级鉴定的时效最多1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拿鉴定书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事故伤残鉴定书,鉴定机构会寄给法院,法院再通知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多长

    鉴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具体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规定: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