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新婚姻法,如果父母婚后全额出资购买的车辆以子女的名义登记,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算作子女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9 02:49: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车辆,仅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若是婚前购买的,视为其对其子女的赠与,该车辆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后购买的,若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其子女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分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车用父母名义是否算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的,算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是没有分割的权利的;
    2、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子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另一方是有分割的权利的。
    对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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