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否生效?

协议离婚
2023-06-29 06:0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应当具有以下情形: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
    2、离婚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在领取离婚证以后,离婚协议生效。
  • 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后,还需满足如下条件才生效
    1、夫妻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
    2、双方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且婚姻关系尚有效;
    3、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4、离婚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5、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
    6、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1、离婚协议并不是签字就生效。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所以,离婚协议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生效。
    2、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个人意愿的情形,离婚协议内容也不存在违背法律规定,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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