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厂里工作,搞到去做大手术,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6-29 06: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由用人单位申请,然后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情况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劳动法》工伤范围在工作时发病一般不算工伤。若职工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若职工在岗位中突发疾病死亡的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