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有下列区别:
1、取得方式不同。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
物权;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
2、包含内容不同。
原始取得包含的是劳动生产、收益、添附;继受取得包含的内容是移转的继受取得,创设的继受取得,特定继受取得,概括继受取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
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三百二十二条
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