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上在男方如果走法律程序怎么个走法

起诉离婚
2023-06-29 07: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有户口的离婚方法:双方当事人可以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民政局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当事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补领结婚证,补领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法律分析: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不需要,事实婚姻民政局不允许 办理离婚手续 。
    2、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 领取结婚证 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
    3、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 抚养权纠纷 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 解除同居关系 ,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