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按照合同约定的处理。未约定面积差处理方式,按照《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比如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三十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