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立遗嘱需要准备什么

立遗嘱
2023-06-29 08: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立遗嘱书写有效的要求如下:
    1、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遗嘱必须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4、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立遗嘱时候的注意事项:
    1、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4、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应当意识正常,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不被威胁、胁迫。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立遗嘱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赠人应当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
    2、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不得伪造、篡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