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前后邻居、滴水、排水问题,这需要在哪里申请解决,这样的纠纷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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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邻里纠纷的规定为:邻里纠纷尤其是农村宅基地滴水的问题的规定在民法典290条、296条。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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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滴水案件属于相邻权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的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按实际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
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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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宅基地滴水属于相邻权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的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按实际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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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