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丈夫喝酒,骑电动车把人撞了,检查没事,但当事人就说腿疼不出院,这个事怎么办好?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9 08: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在酒后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的,应这么处理: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在路边行走让车撞了,并且司机属于酒驾的,受害人可以先报警,在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是属于撞人一方的责任,那么则必须要赔偿,肇事者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露面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处理该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相关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