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一笔高利贷。当时我扣了4万的利息,实际拿到了36万。利息加本金,我已经还了43万左右。他们扣了我的车。我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
2023-06-29 09:0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不还,债权人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自己的债务,但是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催收,有可能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通常包括:
    1、借款本金和借款利息一并偿还;
    2、先偿还本金,后支付利息;
    3、先支付利息,后偿还本金。
    4、不允许在借款合同成立之时,预先扣除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该做法直接损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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